济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能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方针、政策,负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在全市的组织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; 2、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管理工作,组织制定全市质量规划和措施,对重大质量事故组织调查、分析; 3、负责全市质量监督工作,对产品质量、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、强制认证产品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产品等实施监督管理,组织和推进名牌战略工作,指导产品质量、工程质量、服务质量管理工作,执行省局下达的统检、定检计划和市政府下达的定检计划,依法管理质量检验机构; 4、负责全市标准化工作,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,指导工业标准化、农业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工作,组织和监督标准的贯彻实施,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统一管理全市单位代码和产品条码; 5、综合管理全市的计量工作,推行法定计量单位,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,组织量值传递,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,依法组织计量认证,依法对质量检验、计量检测机构授权认可和监督管理; 6、综合管理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索道、游乐设施、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、安装修理审批和操作人员换发证工作; 7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,从源头抓好假冒伪劣产品的治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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